李沧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2022年3月17日,李沧区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以下简称病例4、病例5),系在全体居民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病例4与病例5系夫妻关系。目前2例病例已转运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现将2例病例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4:现住印象湾小区(李沧区文昌路697号)

3月8日,8:30自驾到李沧区快速理赔中心(上苑路77号),全程佩戴口罩,随后自驾到本田基泰4S店(重庆南路186号)维修车辆;11:00左右自驾返回黑龙江南路2号上班;21:00自驾回家后未外出。

3月9日,7:30左右自驾到湘潭路小学(湘潭路36号)送孩子上学,随后自驾上班;12:00左右自驾到李村利客来商场A座(京口路58号)地下停车场,步行到李村步行街购物(未进入商场门店),之后步行到中防地下步行街千色美妆(峰山路1号);17:00步行到利客来商场A座停车场,自驾到湘潭路小学接孩子放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0日,7:30左右自驾到湘潭路小学送孩子上学,之后自驾上班;8:30在单位楼下购买早餐后返回单位;12:00左右步行到单位楼下就餐后回单位;16:00自驾到石沟农贸市场(文昌路163号)、十梅庵市场(南岭路十梅庵村小区北侧约70米)购物,17:00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1日,7:30自驾上班;11:50自驾到凯旋山庄(香港东路69号)就餐;13:00左右自驾上班;17:30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2日,日间居家未外出;18:30左右与病例5驾车到城阳区金泰华农贸市场购物;19:00到城阳夏庄邻家炒鸡店就餐;24:00乘私家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3日,8:00左右自驾送孩子到湘潭路小学取东西,返回途中在景平路与遵义路交叉口下车购买早餐,之后返回家中;9:00自驾到湘潭路小学接孩子;9:30返回家中;19:00左右由病例5驾车送其到UGG干洗店(印象湾辖区步行街内);19:30左右和病例5驾车到城阳区夏庄邻家炒鸡店取车;20:00开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4日,16:00左右自驾到交警遵义路中队,未下车;16:40自驾到遵义路与重庆路青岛第23加油站加油,未下车,在加油站洗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5日,日间居家未外出;19:30左右到湘东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采样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6日,居家未外出。

3月17日,凌晨00:20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防疫要求由救护车从家中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病例5:某行业安装员,现住印象湾小区(李沧区文昌路697号)

3月8日,7:00自驾到渠源路与重庆中路交叉口东200米左右处理交通事故;8:30左右自驾到李沧区快速理赔中心;9:00自驾到正定三路24号;11:00自驾到中联依山伴城二期;12:30左右自驾到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于哥庄社区;14:00自驾到金水路依山小居,后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9日,8:30自驾到兴华苑14号;10:00自驾到虎山花苑B区18号;11:20左右自驾到市北区汝阳路9号;12:20左右自驾到延吉路111号;13:00左右到达锦绣年华小区;13:30左右到达中海南庄社区(黑龙江中路862号);14:20左右到达保利茉莉公馆(九水东路130号),后自驾返回家中;17:20左右到湘潭路小学接孩子放学(湘潭路36号),后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10日,日间居家未外出;16:40自驾到十梅庵市场买菜;17:20自驾到湘潭路小学接孩子放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1日,8:30自驾到金水路馨苑小区(金水路1057号);9:10左右自驾到绿城百合花园(金水路667号);10:00左右自驾到崂山区溪谷美寓南区;12:00自驾到崂山区金顶花园;12:40左右自驾到达湖岛世家;13:10左右自驾到山鼎大酒店(楼山路11号)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14:30自驾返回家中;17:20自驾到湘潭路小学接孩子放学;17:40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12日,8:00自驾到达伟东幸福之城二期(金水路819号);9:00左右自驾到崂山区东乌衣巷社区;10:00自驾到崂山区大河东社区;10:30自驾到石老人花园;11:00自驾到午山府邸;11:50自驾到中联依山伴城二期;13:15左右自驾到达东南新苑19号;14:00自驾到兴山路37号;18:30左右与病例4驾车到城阳区金泰华农贸市场;19:00自驾到城阳夏庄邻家炒鸡店就餐;24:00左右乘私家车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13日,13:00自驾到李沧区翠湖小区(唐山路87号);13:45自驾到东南新苑(重庆中路412号);14:30到绿城西子公寓(延川路2号);15:20左右自驾返回家中;19:00左右和病例4驾车到UGG干洗店(印象湾辖区步行街内),本人未下车;19:30左右和病例4驾车到城阳区夏庄邻家炒鸡店取车;20:00和病例4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14日, 9:30自驾到百通馨苑5区(金水路801号);11:30自驾到海佑重华(308国道498号);12:00自驾到崂山区弘信花园;12:30自驾到达北国之春悠然苑;13:00-14:00自驾到浮山后八小区;14:30左右自驾到保儿村,后自驾返回家中;16:00左右和病例4驾车到交警遵义路中队;16:20和病例4驾车到中国石化NO.23加油站(遵义路与重庆中路交接口);17:00和病例4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在上述场所主要是接单完成安装业务,均佩戴口罩。

3月15日,日间居家未外出;19:30左右步行至湘东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后步行至小区心连心超市;20: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

3月16日,居家未外出。

3月17日,凌晨00:20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防疫要求由救护车从家中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已追踪到的病例4、病例5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3月8日-16日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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