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快推进一批“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出台“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行动计划,提出试点实施产品碳标签制等8项创新性举措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应用,加快建成“东方氢岛”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青岛市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双碳”目标下,“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实施严控温室气体排放、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气候领域科技创新、开展各类试点示范等6项重点任务,加快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气候等要素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制约难题。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碳达峰基础进一步夯实。
“相比于‘十三五’时期,《规划》的创新性和特色亮点更加突出,主要提出8项创新性举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区(市)现状及未来发展布局,差异化设置区域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譬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对2020年降低20.5%,而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降低22.5%。
试点实施产品碳标签制度,重点围绕全市二十大出口产品,聚焦钢铁、机电、轮胎、家电、食品等重要外贸产品,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推进30-50家企业完成碳足迹认证。
作为山东省第一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青岛低碳工作已经推进了9年,已跻身全国低碳城市前列。“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创新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和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等国家试点任务融合发展。
继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因地制宜编制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搭建碳达峰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积极申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探索建立符合青岛实际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深化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发挥李沧区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全市规划建设中。
积极推进近零碳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近零碳城镇、园区、社区、企业等试点。鼓励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市)先行先试,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到2025年,力争建成3个近零碳城镇、2个近零碳园区、5-6个近零碳社区。
在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上,我市将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加速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崛起,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十四五”期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力争达到8%以上。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进钢铁、石化、化工、铸造、建材、橡胶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重点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率达到80%。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清洁能源电量占比提升到27%以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电和“煤改气”,到2025年,天然气在综合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15%。实施“氢进万家”示范工程,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应用,加快建成“东方氢岛”。
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上,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到2025年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4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改造10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中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超过60%,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面积达120万平方米。
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7%以上,港口集疏运铁路接入比例力争达到75%。
巩固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5%左右,绿色覆盖率提升至40%,全市湿地保护率超过55%。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蓝碳”交易等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青岛日报2022年3月25日5版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