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5日讯 市科技局日前发布《青岛市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每个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项目最高拟获1000万元资金支持。
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工程是青岛市科技创新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聚焦青岛市海洋重点发展领域,以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为重点,开展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系统集成、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旨在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支撑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在青岛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应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影响力。项目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市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开展“里程碑”管理,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推进周期、重大任务及关键节点;开展“里程碑式”考核,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组织实施,取得预期成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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