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帮问| 重度失智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331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家里的老人患阿兹海默症,已经意识不清,能否办理长期护理保险?”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即“长护险”,是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丧失自理能力的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者资金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长护险的保障对象是我市失能失智的参保人员。如果在本市按规定参保,且符合长护险办理条件的,即可申请长护险待遇。

参保人家属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护理服务机构安排人员上门进行初筛,初筛通过后由评估机构入户对患者进行评估。失能人员评估等级分为O级(正常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6个级别,其中,三、四、五级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失智人员评估等级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级别,网友患阿兹海默症的家人经过专业评估,如果属于重度的失智人员,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此外,我市积极探索延缓失能失智保障机制,建立了“延缓失能失智保障金”,将预防干预延伸至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通过宣传、培训和赋能训练等项目开展了试点工作,提升了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的自理能力,营造了及早发现及早干预的良好社会氛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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