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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
这段话出自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
农村社会福利关系农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超10亿人拥有基本养老保险,13.6亿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险。我国不断加大对农村社会福利的支持力度,各地因地制宜,通过设立“互助养老之家”“老年餐桌”“文化大舞台”“读书角”等平台,为农村老年、儿童及“三留守”等特殊和困难群体提供经济、社会和文化关怀,农村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福利保障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涉及对象不全面、福利设施不健全以及资源紧缺等。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把持续完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来抓。
一是密织社会保障网,重点加强特殊与困难群体福利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福利院、养老院、运动场、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各类社会福利的覆盖范围。
二是丰富社会保障方式,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福利保障工作新模式,如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定期开展“节日慰问”“免费理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等活动,针对留守儿童建设“读书屋”“托儿所”等场所,真正做到“膝下有人”“心中有家”“身心安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是依托多元化保障主体,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村带头人、龙头企业等多类主体,对农村特殊群体贡献关爱服务。同时,撬动社会资本,针对农村老年群体的多元化养老需求,把政府保基本与商业满足多元化需求结合起来,形成更大合力;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等力量,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等活动。总之,要针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的不同困难和需求,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
本期特约专家:冯丹萌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