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报名!市南公开选聘优秀教师7人,来看应聘条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8日讯 市南区教体局日前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7名,其中初中生物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2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

根据要求,应聘人员应满足一定的应聘条件,其中包括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教科研机构)在编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赛)一、二等奖,或执教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等。

选聘程序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13日。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在线视频的形式进行。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最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拟选聘人员在市南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其原身份相应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任后,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认定的人才等级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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