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青岛市各游泳馆可按50%限流标准有序开放

目前,我市本轮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总体平稳向好。为推进体育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民游泳健身需求,经批准,即日起,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前提下,青岛市各游泳馆可按50%限流标准有序开放。

青岛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按照《游泳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一馆一案”,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措施,符合条件后方能开放。

严格限流错峰。对游泳健身会员要采取预约、限流等措施控制人流密度,确保入馆会员人数保持在非疫情防控条件下日常规模的50%以内。

坚持科学防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时,应及时按照属地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游泳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决筑牢体育领域疫情防控防线,干净利落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遭遇战,确保游泳馆安全有序运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游泳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按照属地有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有序开放游泳健身服务。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一馆一案”,严格落实测温、扫“场地码”(“青岛一码通”)、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限流错峰等措施,确保游泳馆安全有序运营。

强化疫情防控意识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厌战情绪、松劲心态,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各游泳馆在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严格健身场所管理

落实通风消毒措施,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公共设施、公用物品要严格落实“一客一消毒”,并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所有的设施和场馆进行彻底清洗。设置应急处置区域(留观点),发现有异常症状人员,应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加强入场会员管理

要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青岛一码通”二维码,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要求,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确保入场会员人数保持在非疫情防控条件下日常规模的50%以内。

严格员工健康管理

游泳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教育,认真排查风险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等监测制度。有员工集体住宿的单位应做好宿舍防疫工作。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确保员工全部接种疫苗和定期核酸检测,并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核算检测统计调度工作。

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要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对所经营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利用疫情牟取不义之财,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游泳经营单位在依法依规落实防控责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受并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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