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持续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叠加影响,崂山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克服困难筹措资金,确保崂山区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上半年共为企业发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4851.8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9.74万元,发放企业转贷资金1亿元,为保持崂山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基本稳定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积极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0 年2月10日-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的人数,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47.2万元。
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补贴。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3161.6万元。
积极落实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实际缴费比例,给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343.08万元。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贷款34人,金额880万元,财政贴息19.74万元。
提供信贷应急周转支持
根据崂山区出台的《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全力支持崂山区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保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转贷资金总额1亿元。
崂山区财政局将积极做好保市场主体等各项政策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好中央直达资金相关政策,给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同时将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及时规范分配下达资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严格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支付机制,加强资金监控,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让市场主体尽早受益,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崂山区营商环境突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