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帮问|多网点就业的快递从业者注意,工伤保险这样缴纳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4月11日讯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要参加工伤保险了,我在两个基层快递网点同时从业,应该怎样缴纳?”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同时从业的,基层快递网点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从业人员在同一社保缴费月度内从一个基层快递网点流动到另一个基层快递网点工作的,原基层快递网点与现基层快递网点都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该月度的工伤保险费。快递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同时从业的,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其实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用人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此外,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从业人员,从单位离开后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自愿书面申请放弃领取,之后治疗该工伤部位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审核同意到本市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