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9日讯 为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助力青岛工匠之城建设,日前,《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正式发布,定于今年10月举办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
据悉,本届职业技能大赛以“智创工匠,技胜未来”为主题,以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主线,坚持“公平、开放、共赢、节俭”的办赛理念,紧密对接企业生产实际和群众生活需求,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积极促进青岛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紧密结合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大赛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布局,以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紧密对接国赛、省赛,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青岛“品牌之都工匠之城”“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竞赛。
分为职工和学生两个组别。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命题,其他赛项竞赛内容由各赛区组委会提出方案,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各赛项竞赛原则上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项竞赛,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竞赛最终排名按理论比赛成绩的30%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的70%确定。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操作比赛成绩排名。仅组织技能操作比赛的赛项,按技能操作成绩进行排名,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可采取加赛、取用时长短等确定名次,具体按照该赛项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大赛面向市内外广大城乡劳动者和年满16周岁(200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在校学生。参赛人员不受身份、学历、地域和职业技能等级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同时邀请胶东经济圈(五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联盟城市,共同确定部分项目组队开展竞赛。
本届大赛拟于2020年9月启动至2021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 年9月—10月)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4月)组织开展竞赛;
第三阶段(2021年5月)总结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成绩优秀的参赛选手以下奖励:
(一)设立“振超技能大奖”
本次大赛继续设立“振超技能大奖”,作为大赛的最高奖项。
在各工种竞赛状元中,选择在本市工作,品德优秀、技能精湛、贡献突出的1-2人,每人奖励10万元,优先推荐评选“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劳动模范”。
(二)授予称号
1. 获职工组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大赛组委会授予“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 职业(工种)状元”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已获得过此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35岁以下选手由共青团青岛市委授予“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青岛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2. 获职工组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青岛市技术能手”称号;成绩特别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山东省技术能手”评选。
3.获各工种前十名的选手,由市大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
4.获学生组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大赛组委会授予“青岛市第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竞赛冠军”和“青岛市技能新星”称号。
5.竞赛成绩突出的车间、班组、站、所等,符合条件的由市大赛组委会授予优胜团队(班组)称号。
6.对指导选手在大赛中取得前六名的专家(教师)颁发“优秀指导专家(教师)”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严密、参赛选手竞赛成绩优秀的赛区组委会,由市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在大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个人”荣誉证书。
(三)奖金奖励
1.获职工组各工种前六名的选手,分别奖励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3000元、第4-6名各1000元。
2.获学生组各工种前六名的选手,分别奖励第1名5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500元、第4-6名各1000元。
3.须两人以上或团队参赛的项目,取得前六名的选手,不以参赛人数累加奖励,单项奖金奖励总额不变。
以上各奖项奖金不重复享受。
(四)职业资格认定
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的职业(工种),参赛人员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两项竞赛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竞赛前6名、符合条件的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在此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全省统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和未设置相应国家职业资格的赛项除外。(青报全媒体记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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