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误农时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4月22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

导则明确,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发生疫情的防范区,在落实限制人员聚集等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要保证农资农机、农产品流通和务农人员流动,确保农事活动正常开展。管控区要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措施的基础上,允许农民正常户外作业,对大棚等封闭场所采取错时错峰、“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确保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封控区要组织农户等经营主体,委托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等托管服务,确保农时不耽误、农田不撂荒。导则还明确了返乡务农人员的返乡条件,提出在落实精准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有序组织引导有返乡意愿的农民尽早返回、在外地包地种植的农民尽快到位,及时投入春耕生产。

导则明确,要将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粮油、蔬菜等农产品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优先核发车辆通行证、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畅通物流配送。

导则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技服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春季农业生产和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应急准备。不得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耽误农时,影响春季农业生产。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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