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评说丨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你怎么看?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评论员 王学义

这两天,贵州瓮安“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发广泛热议,也深深触动了人们的一个心结:当孩子遭遇校园霸凌,该怎么办?

9月27日,当事人陈泗翰的母亲对媒体表示,想要还孩子一个公道,“校园霸凌太让人心寒了”。9月26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这起命案发生于6年之前,一死一伤。死者已矣,伤者获刑。对这两名当事初三学生来说,悲剧早已酿成。如今幸存者终获假释,而关于这一悲剧的反思和追问,还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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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由校园霸凌而演变成的命案,着实令人心惊、心寒,而又心痛。

案发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第四中学。15岁的陈泗翰正在读初三,是个好学生,经常考入班级前十名。2014年4月30日8时许,陈泗翰在瓮安四中食堂排队吃早餐时,被人连踩脚尖好几下。陈泗翰将对方推开,遭其殴打。还手时,又遭身边七八个人围殴。直至食堂阿姨制止才散开。他继续排队吃饭,又被另一人敲了一下头,让他放学等着。

这时,陈泗翰还不知道,踩他的人叫李小东(化名),也是初三学生。而敲他的头的人叫金威,“家里有钱”,是“校霸”,常跟已毕业的阿龙一起玩。他们经常随机打人“立威”,这次恰好选中了陈泗翰。

下课后,李小东带了一把卡子刀(管制刀具),跟金威一起,带了一二十人,将陈泗翰打了一顿。其间,李小东问陈泗翰服不服,他没回答。中午放学,陈泗翰被李小东等人拉走,说还要打他,不服就一人拿一把刀单杀。

陈泗翰寄住在伯父家。父母在50公里外的福泉县工作,送他来瓮安读书,是因为这里“教育质量更好一些”。中午回家,他被打的事并未受到伯父家人的太多关注。

下午放学后,陈泗翰被金威等人拽出了校园。听到阿龙教唆李小东,“不把他杀倒,别来见我”。而他不认识的贺翔,在他口袋里放了点东西,让他注意。陈泗翰跟表哥打电话求救时,一摸口袋,发现是一把刀。这时,李小东冲上来打他的头,他下意识用手去挡,左手的刀戳到李小东锁骨下方一点。李小东接着掏出卡子刀向他杀来,搏斗中,陈泗翰背部被刺,而他刺中对方胸口,转身逃跑。李小东持刀追出几十米后,倒地身亡……

幸存下来的陈泗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民事赔偿部分,金家、贺家分别赔偿李小东家8.7万,陈家赔偿1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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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打人立威,“放学后别走”等情节,很多人也许并不陌生。然而,像这种刀光剑影、鲜血迸溅的一幕,却早已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事件,只是它所呈现出狰狞与血腥,早已经跨越了违法犯罪的红线。

陈泗翰父母。

这一案件引发关注,很重要的一点在于,陈泗翰的母亲以及律师一直认为,陈泗翰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要件,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他们认为,事件的起因是李小东不法侵害,不断地挑衅、威胁、殴打;陈泗翰明显处于防卫地位,只是短暂、适时地反击,“防卫限度适当”。而且,对于当时陈泗翰受伤的轻重程度,他们也持有异议。他们认为,2014年5月25日,根据瓮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陈泗翰的伤已构成重伤二级。而两个多月后,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则是轻伤一级。据报道,此前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目前申诉材料已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

很多网友认为陈泗翰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说,如果事件发生在2020年,很可能判定为“正当防卫”,但在2014年却很难。

此案的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但它触及了人们心中的一个痛点:假如孩子遭遇校园霸凌,该不该奋起反抗?

就像陈泗翰在假释之后的反省:如果当时自己“圆滑”一点,回一句 “服了”,或者冷静一点,找个机会逃跑,可能也没多大事。然而,对于一个自我人格正在成型的青春期少年来说,这句“服了”那么容易说得出口吗?无论对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来说,当孩子面对校园霸凌,真的应该说出这句“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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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关于校园霸凌的新闻不时见诸网络。数据显示,近六成校园暴力案件涉及故意伤害。从近年曝光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也能看到,群殴、人格侮辱、拍赤裸视频等手段频频上演,其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使人心惊。

校园霸凌视频频繁见诸网络。

一个问题也盘旋在人们心头:为什么就没人管呢?

9月28日,湖北省仙桃市一高中学校今晨7点多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2名高中学生在教室内被同班同学捅伤,经120现场确认,2名伤者已无生命体征,目前,嫌疑犯陈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8日媒体报道,苏州15岁高一男生遭校园欺凌,致耳膜穿孔,有9名学生因此事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6名学生被开除。

8月2日,福建福州市闽侯县鸿尾小学一学生被四位女生殴打并拍摄了视频,之后其家人报警。四位殴打者一直未向受害者及家人道歉,1000多元医疗检查费也没有赔付。而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复媒体时表示:“这种视频我看得多了,我没必要去看”……

事实上,我们所谈论的“管”或者“不管”,往往都是事件发生后各方的反应。而校园暴力具有不可预测性,在霸凌正在进行时又该如何?“校霸”们往往是以倚强凌弱、以多欺少,甚至于有的“校霸”身上带着刀,他们称霸一方,平时就作恶多端,被选中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敢于见义勇为。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校园霸凌的政策法规,具有鲜明的积极意义。近年来,国家对于正当防卫也从法律层面大力倡导。今年9月3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然而,要想从根源上建立起一套防止校园霸凌的机制,不能仅仅靠普法宣传,还必须对校园霸凌者严惩不贷,将法治落到实处。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以案释法,让每一个个案的正义,带来的良好社会效应。

当报警来不及阻止不法行为的侵害时,就应该鼓励正当防卫,减少正义行为被法律误伤的可能。如此才能真正弘扬打击校园霸凌的浩然正气。

《少年的你》剧照。

电影《少年的你》中,“守护”这个词深入人心。现实中,谁来守护“少年的你”?

陈泗翰的答案是法律。在未管所中,他考取了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他还写信给律师说:“至少我还不想浪费掉这寒冷的年华。”

“寒冷的年华”,是他切肤之痛。何以温暖?何以抚平?拷问人心。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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