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8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李沧区法院获悉,该院在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中,仅用时不到10天,成功为35名农民工讨薪51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3月,申请执行人李某等35名农民工与青岛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重庆,后双方因工资待遇等问题产生纠纷,并在重庆当地经过了仲裁、诉讼,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李某等人向李沧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李沧法院执行局长刘明好带头办理这批案件,第一时间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并耐心与其法定代表人沟通,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同时从公司形象、诚信经营等方面说明利害、悉心引导。经反复沟通和敦促,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拖欠的51万余元工资等费用。考虑到疫情因素,刘明好局长和团队办案同事又与身在重庆的申请执行人线上联络,逐一核对工资数额,确保案款及时到位,让这些农民工兄弟不用再长途奔波,同时也避免疫情风险。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李沧法院深入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具体成效。下一步,李沧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执行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权益,以工作实效检验司法作风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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