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李沧区获悉,今天,李沧区对海创景苑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配售。配售人才公寓为位于李沧区永平路76号的海创景苑项目,共有475套房源,销售均价14194元/平方米。
此次公开配售房源面向李沧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售对象需是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李沧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已在青岛市落户并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李沧区确定的具体配售条件包括:(一)在青岛市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二)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李沧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次性投资额(本人)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 10 人以上;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三)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2.具有青岛市户籍;3.已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五)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网签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住房。(六)人才住房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至2022年4月29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日期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链接: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及公示、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一)申请登记。1.单位申请。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2.个人申请。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3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二)单位初审、公示。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2022年5月22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三)评分排序。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3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四)补正复核。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0日前)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于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复核。(五)查重公示。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根据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房源数量确定入围排序名单,并在市政务网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本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六)选房公告。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将于2022年7月8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本区政务网站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地点等相关内容。(七)轮候选房。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轮候选房。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