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0日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9月26日至30日,青岛市两级法院依法对10起133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宣判。
其中,市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智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波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崂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赵某韶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均在当地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众多、犯罪组织相对稳定、行为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市北区人民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即墨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还宣判了王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案,王某刚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案,于某杰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刘某鹏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诈骗案及参与恶势力犯罪的方某杰、邢某朋、逄某旭、纪某兴4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据介绍,今年7月以来,青岛全市法院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全面推进远程视频审判机制建设,完善线上审判规则,全面清理黑恶积案,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 姜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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