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姚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平度市纪委监委对李沧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姚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品行不端,搞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毫无廉洁底线,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当成个人谋利工具,不择手段多方敛财,通过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姚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李沧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李沧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姚锋开除党籍处分;由李沧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平度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