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合伙推广网络诈骗APP!胶州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9日讯 近日,胶州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多名被告人因在抖音为他人吸引流量,推广网络诈骗APP而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1年3—4月,林某某等四被告人共同成立“工作室”,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在抖音中帮助他人推广涉黄APP链接,根据APP下载及会员注册数量从中获利,经查,四被告人因推广上述APP收到结算提成共计人民币457478元。APP持有人利用四被告人推广的上述APP对注册会员实施诈骗犯罪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官提醒: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生活中都越来越依靠网络,而信息技术运用、网络推广营销工作也因门槛低、赚钱快、收入多,成为不少九零后、零零后年轻人的选择。在从事此类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审查自己所提供信息技术、推广营销的网站、APP是否是合法,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不出售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这些重要的身份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的“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会导致他人血汗钱打水漂,造成难以挽回的财产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张海洋)

责任编辑:李慧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