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特刊|回音壁·落实系列复壮方案 帮助古树焕发生机

回音壁
相关区市就本报5月11日9版刊发的《银杏古树"枷锁"中求生》报道作出回应

落实系列复壮方案 帮助古树焕发生机

落实系列复壮方案  帮助古树焕发生机

  5月11日,青岛日报9版刊发《银杏古树“枷锁”中求生》报道,反映我市老城区部分银杏古树生长环境不良问题。报道刊发后,市南区和市北区城市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展开行动,多措并举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报道刊发后,市南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养护管理单位市南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海滨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落实。为解决延安一路黄海饭店墙外银杏树生长环境不良的问题,市南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联系电力公司,对接迁移配电箱事宜,同时制定了养护管理计划,将对其枯枝、死杈和病虫害严重的枝条进行清除,在截面涂伤口愈合剂,并用高压喷雾器喷洒叶面肥,保证老树健康生长。

整改前树池板结。

为解决浮山所600多年银杏树长势衰弱的问题,市南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制定一系列的复壮方案,近期将开展挖复壮沟、松土、土壤施肥、埋透气管等复壮工作。

同时,养护人员清除了银杏树的萌蘖,对树干树洞、树体伤疤及虫眼进行填充,帮助银杏古树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树池已被开穴浇水,合理施肥。

此外,市南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制定复壮方案,将对香港中路小学和天后宫院内的银杏古树实施复壮,对辖区内树龄50年以上的老银杏树增施肥水,重点养护,多措并举,保护银杏树生长。

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回复,近年来,该局加强对古树的巡查监督,已对四方利群停车场内的古树树干进行复壮修复,对树干破损部位做了防腐防病虫处理,不会对古树生长造成损害。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在2021年的巡查中发现,观音寺内银杏古树因立地条件及树体自身机能下降等原因,出现长势衰弱迹象。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在持续加强对古树养护管理的同时,已将观音寺、海云庵内的银杏古树列入2022年复壮计划。下一步,市北区城市管理局会按照《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古树保护工作,同时也将按照相关要求,将适龄古树作为城市古树后备资源纳入保护范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郑实)

源头发力做好垃圾分类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源头不畅,生活垃圾分类遭遇尴尬》报道,主要反映了垃圾分类源头工作推进不利的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崂山区城管局日常督查检查,区内个别居民区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确实存在上岗率不高的情况。4月27日,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分类推进科工作人员、金家岭街道相关责任人与工作人员到报道中提到的4个居民小区实地查看,并与小区分类责任人沟通,确保分类设施规范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人员管理体系,保证指导员按时上岗,规范履职,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与准确率。

4月27日下午,分类推进科再次给各个街道发放通知,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务必让各个居民区建立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确保指导员按时上岗,引导好居民群众分类投放,营造良好文明氛围。下一步,将再次对各个街道、社区、单位、居民区的垃圾分类责任人进行层级培训,让每位责任人与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要求有全面的认识,区、街部门加强督导考核力度与频次,大力提升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市北区回复:经区城管局落实,自垃圾分类实行以来,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入户、线上、现场等多形式宣传活动,也在部分小区配备了专职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但由于财力有限,大部分小区、楼院的指导员是由保洁人员、社区工作者或者志愿者兼任的,没有达到市里“每个小区配备一名专职指导员”的要求。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指导员的专业性,同时会加强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员按照要求履职尽责。也请广大市民多多参与,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共建绿色美好家园。

李沧区回复:经李沧区城市管理局落实,今年,李沧区计划以提升指导实效、争取财政支持、落实精准宣传为工作目标,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针对虎山花苑、保利中央公园、蓝光COCO蜜城、海尔虎山公寓、伟东幸福之城二期指导员未在规定时间到岗情况,4月27日上午,市建管局、区建管局及虎山路街道实地查看,约谈居委会、物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责令强化学习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工作要求及职责,要求安排垃圾分类指导员定点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循序渐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推进智能垃圾分类屋建设。另外,保利中央公园、蓝光COCO蜜城因人员招聘困难,暂时还未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待招聘到合适的人选完成培训后,将统一安排上岗。

世园街道针对卓越一期、博悦兰庭、万科宽岸等小区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在集中投放时间段未驻点指导问题,已一对一联系相关物业及指导员本人,重点强调工作纪律及驻桶工作事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世园街道举一反三,已向辖区36名垃圾分类指导员进一步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落实好“李沧智管”App打卡制度,早晚两个投放时间段必须在驻桶点上岗指导。

巡查清理占路经营行为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即墨区观澜国际北门周边占路经营问题。

即墨区回复:即墨区要求环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整改。经调查,观澜国际小区北门周边缺少农贸市场等便民采购地点,由于周边居民有需求,导致商贩在此处聚集,且商贩流动性强。目前,环秀综合执法中队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劝离巡查中发现的占路经营商贩,对拒不整改的商贩将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处罚。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市北区海伦路与海伦一路交界处存在占路经营现象。

市北区回复:经海伦路街道落实,执法人员多次对海伦路与海伦一路交界处占路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时治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清理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城阳区银河路鑫江玫瑰园小区门前占路经营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夏庄街道执法中队于4月28日安排专人清理占路经营行为6处,并对占路商贩进行普法宣传。下一步将加大该区域巡查执法力度,灵活采取定点蹲守、车辆巡查等方式加强占道经营治理。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胶州市北京西路占路经营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北京西路等周边区域存在占路经营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置,对前期已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立案处罚2起。下一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确保不出现回潮现象。

按照流程安装充电设施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希望在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东方小区安装充电设施。

市北区回复:经台东街道落实,东方小区是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小区,居民前期曾到物业公司咨询充电设施安装问题,物业公司也邀请电业局到现场勘验,但因硬件不达标导致无法安装。经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下一步将召开居民议事会,就小区安装充电设施问题征求意见,由物业公司按照流程进行办理。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观海网友p38NJc留言,反映清江路鸿仕雅居小区物业不提供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双山街道落实,鸿仕雅居地下车库产权属原小区开发商新华锦集团所有,目前车库由新华锦集团委托其下属单位广源物业公司代为管理,非小区现有物业万科物业公司管理。经街道落实地库管理方,如业主无欠缴、拒缴车位管理费行为,广源物业公司将按流程为业主提供同意安装证明。

规范垃圾清运避免扰民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观海网友7058cQ留言,反映市南区万象城2期华润大厦A座垃圾暂存点每天五六点钟噪音扰民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4月27日,市城市管理局调度市南区城管局处理此问题,市南区城管局立即发函给相关单位。当天14:30,区城管局环卫科、区物业办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开展联合执法。此处现状为华润大厦A座垃圾暂存点,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租户二次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针对网友反映的噪音扰民以及垃圾清运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收运单位现场整改,规范外运时间,严禁跑冒滴漏。同时做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异味扰民。此问题现已整改完毕,华润大厦A座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于4月27日走访了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报告了整改工作,争取居民满意。4月29日,市南城管局反馈,受访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6月30日前退未达标热费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供热公司还未给崂山区劲松七路左岸风度小区用户办理退费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崂山区城市管理局落实,崂山区左岸风度小区为青岛东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热范围。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热费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2021-2022采暖季退费工作正在整理核算,待完成相关工作后将于6月30日前联系用户办理退费。若用户对退费事项有疑问可拨打崂山区城市管理局电话88997833咨询,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将第一时间落实处理。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城阳区双元路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供热不达标退费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热费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6月30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供热单位目前正在对2021-2022供热季所产生的退费项目进行核算,退费工作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均可办理)进行。用户如有相关问题,可联系顺安热电服务热线66796679进行咨询。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平度市青岛路龙腾誉城小区住户的供热费还未退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平度市城乡建设局落实,龙腾誉城小区由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实施供热。2021-2022年采暖季,龙腾誉城小区供热设备泄露,导致部分机组进水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了小区居民正常供热。目前正在对退费天数及退费金额进行计算,6月30日前退还未供热天数的热费。

●4月27日,本报第6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莱西市南京北路平安龙玺小区住户的供热费未退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热单位向用户退还热费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7420809咨询。(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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