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发布最新悬赏通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悬 赏 通 告
(2022年第4期)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1、被执行人:李忠毅
身份证号:3702031963****3212
户籍地:青岛市江西路66号1号楼3单元703户
未履行金额:980000元
照片:
2、被执行人:杨艳霞
身份证号:3707831982****0724
户籍地:寿光市古城街道赵家井子村73号
未履行金额:980000元
照片:
3、被执行人:青岛德食和饮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忠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82588437G
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
未履行金额:980000元
4、被执行人:青岛阳光正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一品正和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790598412
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5号3号楼704户
未履行金额:98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申请人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悬赏金(如三个月内本息费足额回款到位的则再加8%的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722(刘法官)
二O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王建刚
身份证号:3702261970**** 5437
户籍地: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8号
未履行金额:440000元及利息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871(孙法官)
二O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云波
身份证号:3707241968****1892
住址:山东省临朐县五井镇局子村83号
户籍地:山东省临朐县五井镇局子村83号
未履行金额:2883965.40元及利息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云波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主要为现金、账户等并提交有效材料,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901(张法官)
二O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管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