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认定全省首批30家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全省首批30家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单。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7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开展了全省首批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对表现突出的30家调解组织认定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从中择优推荐5家为全国首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开展以来,山东各地深入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一手抓培育选树,一手抓典型引领,以点带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提升预防调解工作效能。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党建引领劳动争议处理,协助企业健全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对话机制,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仲裁、诉讼程序有效衔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主渠道作用,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保障力度,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互联网+调解”服务水平。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发挥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优势,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分类处理机制和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稳妥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多元联动快速处理重大争议案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争议预防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发挥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全力打造预防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齐鲁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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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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