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决不纵容

校园霸凌如何防控?“甩手家长”怎么监督?罪错未成年人如何回归社会?

儿童节临近,25日,最高检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况,解答相关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12-14周岁未成年人涉严重暴力犯罪,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

“对罪错未成年人,防止‘一放了之、一罚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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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的回答句句见实、不容错过!带你一键看全——

2021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上升5.69%,其中对性侵犯罪提起公诉27851人。最高检对30起性侵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导,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制发性侵犯罪典型案例。

做好救助保护,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据介绍,检察机关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1600多个,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2021年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1万件1.6亿元,是2018年的3倍。

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决不纵容

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决不纵容,2021年依法批捕27208人、起诉35228人。

对罪错未成年人,防止“一放了之、一罚了之”

检察机关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为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起诉后跟踪帮教和刑事执行期间帮教,防止“一放了之、一罚了之”。2021年,检察机关对2004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比上升3.8倍;对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8件,同比上升89.1%;纠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混管漏管203人,同比上升3.1倍。

检察机关办理追索抚养费、网络打赏大额消费等支持起诉案件2198件

那艳芳在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一是积极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督。检察机关针对刑事案件发现的监护问题同步开展监督,使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照料。二是加大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支持起诉力度,共办理控辍保学、追索抚养费、追索网络打赏大额消费等支持起诉案件2198件,帮助未成年人获得维权救济。

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涉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2900余人被开除解聘

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应当报告不报告案件1604件,追责299件;牵头或配合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8万余人次,推动对2900余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开除、解聘等处理。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3.9万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齐努力

检察机关抓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已从2018年的1796人增至2021年的3.9万名,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12-14周岁未成年人涉严重暴力犯罪,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

据介绍,最高检开展专门学校建设专题调研,要求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建立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共将2159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

以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检察机关认真抓好落实,以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在家庭保护方面,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出台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2021年制发“督促监护令”1932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

在学校保护方面,参与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协助教育部推进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学生欺凌等工作机制。2021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较2018年下降74.7%。

在社会保护方面,与共青团中央在8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会同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在网络保护方面,最高检总结办理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促请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治理,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

在政府保护方面,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和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加强线索发现、关爱救助、社会支持等方面协作,共同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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