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新发布:7月1日起,这些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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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君获悉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

科普设施依法交由科学技术协会管理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

向公众免费开放的科普场馆,

按照规定享受补助。

该《条例》明确了我省科协的职责定位,指明了服务发展的新方向。规定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科技人才培养开发,推动科学技术繁荣发展。比如,“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举荐、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决策咨询活动”等。

此外,该《条例》还对科普场馆、科普设施的建设管理、免费开放等问题作出规定。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科普设施等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保障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科普设施正常运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科普设施依法交由科学技术协会管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向公众免费开放的科普场馆,按照规定享受补助。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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