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冒黑烟……城阳多部门联合整治,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运输行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0日讯  “双节”过后,为持续规范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遏制因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10月9日当天,共查获大货车交通违法24起。

自卸车严重超载

10月9日上午9时,夏庄中队在城阳区王沙路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查处驾驶员孙某驾驶的车号为鲁FAD023重型自卸车,该车登记为个体,从夏庄一工地转运土石方至另一工地。经称重,该车超载100%以上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孙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在治超站卸载至违法消失。

不久后,在同一地点 ,查处驾驶员赵某驾驶的车号为鲁UA8317重型自卸车,该车登记为个体,从夏庄一工地转运土石方至另一工地。经称重,该车超载50%以上不足100%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赵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在治超站卸载至违法消失。

轻型货车冒黑烟

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流亭中队在城阳区仙山支路长江路路口查处车号为鲁B1Y6F7轻型货车,该车驾驶员为王某,自双元路行驶至仙山支路。经查,该车存在明显冒黑烟违法,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车驾驶员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不久后,在同一地点 ,查处车号为鲁B7EA22轻型货车,该车驾驶员为宋某,自双元路行驶至仙山支路。经查,该车存在明显冒黑烟违法,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车驾驶员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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