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济师潘金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取消相关待遇
据东营市东营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青岛市市北区纪委和东营市东营区监委对山东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济师潘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潘金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虚构经营业绩,应付上级考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潘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市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潘金明开除党籍处分;山东石油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关待遇;东营市东营区监委将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9月28日,东营区纪委监委宣布对山东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济师潘金明开除党籍、取消相关待遇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现场,潘金明深刻忏悔:本来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像其他退休老人一样,在家陪伴家人,在我87岁的老母亲跟前侍奉尽孝,但是由于我个人的原因,这一切自由自在的生活都失去了,先前是因为我在职的时候违法违纪事实在前,退休之后又不顾组织的挽救,欺骗组织,对组织不忠的恶劣情节在后。因为我的执迷不悟,顽固不化,才得到今天这个结果,这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和组织。组织曾给我多次挽救自己的机会和自救的机会,但是我视而不见,我放弃了这些机会,最终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我感到很后悔,十分的痛恨自己。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对组织缺乏了敬畏和忠诚,缺乏了对组织的信任,也是自己固执己见,坚持自己错误的做法所造成的。我愧对组织,愧对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人,更愧对我的家人。
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原经营业务部主任王珍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东营市东营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东石油分公司纪委和东营市东营区监委对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原经营业务部主任王珍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王珍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虚构经营业绩,应付上级考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王珍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党委研究并报山东石油分公司党委批准,给予王珍环开除党籍处分;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东营市东营区监委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9月29日,东营区纪委监委宣布对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原经营业务部主任王珍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现场,王珍环深刻忏悔:我一直是在悔恨中度过,恨的是自己没有向组织主动坦白,恨的是自己心存侥幸。如果当时我能主动向组织坦白的话,可能结果完全就不一样了。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多年的培养、教育和信任,我悔恨万分,我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大众网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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