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8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人才政策集成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效能,加快优秀人才向即墨区集聚,努力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以才兴业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争当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新引擎、打造青岛新发展格局重要增长极发挥好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现就实施新时代“英才汇即”系列工程,制定意见如下。
一、高端人才领航工程
提升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对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实施叠加奖励。
1.围绕即墨区重点产业,支持引进院士等顶尖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引领全省产业发展,获得省级“一事一议”顶尖人才专项支持的战略科学家(团队),给予最高150万元人才补助。
2.对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给予人才最高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大力支持我区企业加强与全球高端人才开展技术合作,对于柔性引进开展合作的高端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产才融合促进工程
紧扣六大重点产业,对行业领军人才实施精准激励。
4.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符合我区实际、引领产业发展、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有望冲击更高人才层次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对从我区首次申报入选的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在管理期内按照一类项目30万元、二类项目10万元给予人才津贴。
5.研究出台即墨产业领军人才发展意见,今后3年内培育选拔60名产业领军人才。对首次培育的即墨产业领军人才,在四年管理期内按照A类项目40万元、B类项目20万元、C类项目10万元标准给予人才津贴,以市场化方式对人才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对新培育的即墨拔尖人才,四年管理期内给予人才每年1.2万元津贴。
6.围绕当好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排头兵,重点支持对六大产业集群带动能力强的头部企业,给与其专门的人才政策定制权。对首次通过青岛市遴选的高成长性企业领办人才,在两年培养期内每年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奖励。
三、青年人才集聚工程
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支持青年来即创新创业。
7.对在即墨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8.鼓励高校在校生来即实习,对全日制在校硕博研究生来即企业实习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实习生活补贴。
9.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即创业,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2%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并给予担保费补贴。
四、海洋人才发展工程
强化海洋人才赋能,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10.强化海洋人才集聚,赋予海洋产业的头部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权和自主荐才权;对引进的海洋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在即就业的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硕士按照每人1500元/月、1200元/月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住房补贴。
11.对在海洋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评树活动中获评的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一次性奖励。
12.支持海洋领域人才参评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和计划,对参与申报的人才全部纳入即墨“人才电子卡”服务范围。
五、技能人才锻造工程
聚焦技能人才培育,筑牢实体经济发展人才之基。
13.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工作,对于企业自主或与培训机构合作培养的初级岗位技能工人,给予企业每人次最高600元的补贴。
14.支持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培养企业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根据培养层次和培养期限,给予企业每人次每年最高6000元的补贴。
15.开展“即墨工匠”选树活动,每年选拔20名“即墨工匠”,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支持领衔创建“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每两年开展一次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授予区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
六、人才平台赋能工程
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6.对新认定为青岛市级以上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17.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载体,吸引各类人才入驻开展创新活动。
18.积极推进技术转移平台参与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达成相关技术合同,对入选青岛市“揭榜挂帅”的项目,给予企业最高40万元奖励。
七、校地合作提升工程
深化校地交流协作,推动互促共进发展共赢。
19.加强与山东大学及驻区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构建双向融合互动机制,积极推进人才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20.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聚焦即墨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每年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及各科研院所遴选20名以上专业对口的中青年人才到我区相关企业挂职“科技特派员”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万元生活补贴。
21.鼓励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积极参与我区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招标,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与示范。每年举办1-2次科技成果直通车或科研项目推介会活动,促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并产业化。
22.鼓励重点企业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大学生到我区参加体悟实习、社会实践。每年举办2-3次“名企进山大”活动,面向山大优秀毕业生发布人才需求,引导山大毕业生留即就业创业。
八、人才生态涵养工程
健全全周期服务机制,营造优良的人才发展生态。
23.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对市级以上人才政策兑现实行“免申即享”机制,实现各类政策待遇高效落实。深化“人才电子卡”服务效能,扩大使用和服务范围,将政策兑现、事项咨询、医疗、购物、旅游等服务全部纳入卡中,实现人才事项一网通办。
24.完善人才金融赋能,设立“人才创业可转债”基金1亿元,通过“可转债领投+银行跟贷”等形式,加大对优质人才领军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化“人才贷”产品,在年度可贴息贷款限额内按照本金的3%给予借款人(或企业)贴息,“人才贷”利息补贴每年限额30万元。
25.坚持党管人才,深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强化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积极开展人才宣传工作,大力树立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