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帮问|购买二手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9月2日讯 “听说青岛出台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的新政策,这对想要购房的市民来说是个好消息,不知道购买二手房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否有上限?”近日,市民周女士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相关政策。

对此,记者致电青岛公积金热线了解到,该政策的提取对象和条件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职工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开发企业已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提取金额方面,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应一次性共同提交提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对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与首付款提取申请一次性共同联办,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而导致缴存余额不足,无法足额申请所需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该政策不支持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提取支付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在购房后凭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一位工作人员提示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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