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近日,家住江汉区新湾路的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发店剪发时,发现理发师竟在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剪发过程。她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对方没有立即移开镜头,还称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去理发店剪个发也被直播,还摆出4台手机的阵仗,这听着很稀奇,但实际并非偶发事件。有媒体探访了当地3家理发店,发现均存在通过直播或短视频平台推广的情况。而打开直播平台,会发现剪发之类视频俯拾皆是。对于理发店和理发师来说,通过直播展示消费者发型变化,可以收获平台流量和相关激励,还能吸引其他消费者前来光顾,是个无本万利的事情。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直观感受是,我没让你拍,凭什么拍我?本质而言,更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因为直播时,消费者的面容难免被拍到。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理发师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课堂教学、新闻报道、维护公共利益等民法典规定的例外情形。因此,理发店直播剪发在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就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肖像权。此外,如今人脸已不仅是肖像权问题,还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更加不能掉以轻心。
当前已经步入直播时代,权利的边界更需要厘请。除去新闻中的理发店之外,很多商家都架起手机进行直播,“野生”主播更随处可见。此前,就有网红餐厅直播顾客吃相。像周女士这样主动要求停止直播,正是权利觉醒的体现。普通人不是明星,但也有不被拍的权利。而且,普通人因为不是公众人物,更加可以名正言顺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商家确实需要直播,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去征求意见,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同时,要避免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像这种一边侵权还一边嚣张的,消费者首先可以不去光顾,通过“用脚投票”来表明态度 ,而维权也是理所应当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对自己拍摄,并要求对方删除相关视频。如对方使用该视频进行谋利等,还可要求相关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消费者还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止直播侵权,也不能光靠消费者去较真。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近几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参与联署守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行动,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但是,在部分地区的实践中,一些工作人员仍然不拿此类违法行为当回事。当个人被非法直播时,难寻可靠的救济渠道。比如,武汉周女士通过城市留言板反映问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回应“不予受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抬高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也在客观上纵容了侵权行为的泛滥。
对服务业来说,真正能依靠的还是高超技艺和一流服务。引流可以有,但不能违法引流。应该明白,消费者不是你的道具,“直播只是例外,不直播才是常态”,不懂得尊重消费者权益,只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越引流生意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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