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7日讯 近期,针对“炸街车”扰民问题,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行动”,安排警力在“炸街车”容易出现的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9月6日晚,交警三中队到漓江路等路段开展集中查处行动。22时5分许,一名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李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当民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摩托车所悬挂的号牌与车辆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在随后的查处行动中,民警连续查获两辆奥迪车,均涉嫌改装轮毂及排气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将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提示:“炸街车”在车辆的排气管、轮胎、悬挂、进气口等部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装,车主认为这样的改装能使车辆外观闪耀,油门轰鸣博人眼球,帅气拉风,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私自改装的“炸街车”不仅分贝高、噪声扰民,还往往伴随飙车竞驶、超速等违法行为,为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全力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李岩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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