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9日讯 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可年迈罹患的韩某却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中秋节前将儿子告上法庭。为了让老人安心过节,莱西法院法官立即安排庭审,在节前成功调解该起赡养费纠纷。
原告韩某现年87岁,与丈夫(已去世18年)育有两子三女,长子于2014年因病去世,其后逢年过节便在次子刁某(被告)家中过。今年9月1日,韩某诉称次子刁某自2012年7年起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且今年6月住院,刁某也未承担医疗费用,故请求法院判处刁某依法支付赡养费及医药费共计39008.9元,并自2022年9月起每月支付赡养费319.12元,今后按四分之一承担原告的医疗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后收到原告外孙女张某(韩某香大女儿的女儿)和被告刁某的来信,均称刁某并非不赡养老人,该案是因家庭矛盾而起,希望法院进一步调查。承办法官便向当地村委了解情况。原来,大儿媳与二儿子之间产生矛盾,2021年大儿媳便将老人接到家中,由此才产生了本次诉讼。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法官想着起诉儿子可能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愿,便即刻安排庭审,着手化解纠纷。因老人住院,开庭时其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在庭审中提供了部分原告住院材料和交费凭证,称其一直赡养原告,包括提供吃穿、缴纳水电费、送医买药等,开庭前还给母亲送了两桶花生油。中秋佳节在即,法官趁机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电话联系原告询问其身体状况以及调解意愿。不出所料,原告并非真心想要状告儿子,听法官算完“亲情账”,为了避免“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原告当即表示自愿撤诉并感谢法官所做工作。
三日后,被告女儿亲自送来了原告捺印的撤诉申请,该案顺利化解。团圆夜在即,这下老人可以安心过节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吕晓敏 谭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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