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动车规范销售、安全上路!交警李沧大队等联合整治沿街电动自行车商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2日讯 今天上午,根据李沧区交安委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相关要求,交安办成员单位交警李沧大队、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京口路九水路附近沿街电动自行车商铺进行全面检查。

九水路是电动自行车销售一条街,各大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均有销售,每个商铺门前摆满了待售电动自行车,本来宽敞的人行道显得非常局促,甚至有的电动自行车陈列摆放还占据了马路上的盲道。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民警牛宏才通知各个商铺负责人,不准占人行道停放待售车辆,确保行人、盲人通行安全。经过一番整治,整条街变得宽敞整洁起来。

交警李沧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周公平对待售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商家存在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现象,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不仅不符合标准,还存在安全隐患,当场给商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商家表示吸取教训立即整改,以后未经车管部门查验通过不会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检查过程中,交警还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醒前来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主动挂牌上路,同时要求商家销售过程中督促新购车主及时挂牌。

在现场,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浮山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徐烜带领工作人员,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基本信息和整车、蓄电池、电动机、控制器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明示信息一致,是否销售和CCC证书载明的形式不一致、无CCC认证证书、伪造CCC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经营业户的法律法规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宣传。

经过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商铺集中检查整治,清除了商铺占路经营的交通隐患,净化了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环境,从源头确保销售电动自行车合法合规,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积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切实维护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利益,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销售、主动挂牌、安全上路。(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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