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青岛交警:罚款17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9日讯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青岛开发区交警查获一辆未年检报废小型轿车,而驾驶人竟是无证驾驶。

小伙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被处罚

9 日15时许,青岛开发区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香江路与昆仑山路设置卡点开展执法检查,在对一辆鲁B886**号牌的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经过查询发现该车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报废状态。而驾驶人薛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证据,薛某某对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民警依法将该车进行查扣,并向驾驶员薛某某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薛某某因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将被处以罚款17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车辆逾期未检验的后果“很严重”。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公安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而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有关规定,未年审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按商业保险赔付。此外,根据《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将被强制报废。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不仅对自己,也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危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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