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主办第七届全国司法学论坛

11月27日,第七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筹)主办,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协办。            

论坛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司法改革”为主题,并设定“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司法改革如何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司法实践”四大子议题。            

本届全国司法学论坛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徐显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周玉华,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荣誉院长何勤华等百余名来自全国政法系统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徐显明表示,司法学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的新兴学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司法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正在成长中的学科,专家学者们通过探讨司法传统、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实践,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研究司法改革难题,深化了学界对司法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崔亚东在致辞时表示,司法学是一门很有发展前景的学科,兼具重大的现实意义、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司法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不仅能丰富法学的学科体系,而且能优化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还能为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提供学术引领和智力支撑。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在论坛最后作学术总结,他就四项子议题谈了自身的认识和体会,并向参会嘉宾表达了感谢。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离不开司法现代化,而司法现代化又必须依托于具有中国自主法学知识基础的司法学学科的高水平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包括党的领导、人民至上、良法善治、革故鼎新、科技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引领等等。关于司法改革如何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问题,学者们认为必须坚持如下几点,一是持续性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二是持续性推进司法科技化,三是不断提高司法改革的系统性和全局性。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与会学者认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带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这种“中国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赋予的,而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对促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核心价值观内容正被广泛地引入司法实践,这是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本届论坛也标志着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筹)的成立,司法学研究中心是司法学研究院(CTTI智库)的继承、发展与升华。中心的成立,在国内司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将致力于打造成山东乃至全国的司法学学科基地以及一流学术交流平台,推动山大司法学学科发展和智库平台建设,并计划今后每年举办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打造具有深刻理论意义和极强学科影响力的山大品牌。                

全国司法学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是我国司法领域相关论坛中的知名品牌。历届论坛汇聚了国内各高校、科研机构与司法实务部门的顶尖学者与专家,产生了一批对顶层设计与地方司法改革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刘志军 赵玉洁)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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