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敲诈勒索敛财540余万!这个涉黑组织14人被判刑,最高判处16年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1日讯 今天下午,李沧区法院对被告人戚某臣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五项罪名,对除戚某臣外的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以来,被告人戚某臣等形成“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在戚某臣领导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共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82起,其他违法行为2起,通过犯罪活动敛财540余万元,直接遭受该组织侵害的群众多达80余人,在市北、李沧、崂山等地借贷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李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因客观原因,将择期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戚某臣进行审理宣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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