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5G网络覆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1日讯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10月21日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2022年,全部市和80%的县(市、区)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DB37/T3890)三星级以上;2025年,全部县(市、区)达到三星级以上,全部市和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的五星级标杆城市。

该意见中明确,要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加快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年底前,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2021年年底前,实现“一号认证、全省通行”。并以“一号”为索引,加快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信息电子化,推动在政务服务、出行、就医、入学等场景应用。

要拓展便民应用。改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提升通行效率,力争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案例;强化智慧教育服务,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优化智慧医疗服务,开展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加快实现号源共享,推广诊间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作用,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2020年年底前,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率先实现检查检验“一单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完善智慧文体服务;探索特色智慧服务,深化社保卡应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

要推动精细治理。提升市政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2022年年底前,省、市、县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级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结合“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统筹视频监控资源,2022年年底前,各市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感知能力和智慧安防水平;提升应急协同指挥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2021年年底前,建成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实现全省指挥调度“一盘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2021年年底前,全省建成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成500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

要加快产业升级。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研发制造,加快智慧物流、电子商务、数字文创等数字服务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产品智能化改造升级。

要夯实数字基础设施。畅通信息通信网络,扩容升级光纤网络,优化骨干网络结构,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等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加快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数据中心,2022年年底前,打造30个以上的绿色数据中心;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推动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和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智慧杆柱,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构建城市数字底座,统筹利用城市感知识别、网络传输、计算存储设施,多维度收集城市数据,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加快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全面支撑城市智慧化应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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