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王先生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对方胁迫下赔偿13000元。隔了几天,王先生感觉被“碰瓷”于是报案。让王先生出乎意料的是,黄岛警方查获4名涉嫌敲诈勒索的嫌疑人,其中主使人竟是他非常信任的“朋友”,而案件起因是王先生在微信群里随手发的一条“约酒”信息。
安某
窦某
费某
尹某
7月21日上午,王先生到黄岛公安分局泊里派出所报案称,几天前因酒后驾车被人敲诈勒索。王先生是黑龙江人,今年35岁,在泊里镇一家企业务工。据王先生讲,7月16日晚10点左右,他和一名朋友在泊里镇驻地一炸串摊位吃饭,期间他喝了两瓶啤酒。到了晚12点多,王先生驾车回家,走到邱家庄东西大街村委附近时,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强行超车并突然变道,王先生的车头右前侧和对方车左侧后车门位置撞在一起。对方车上下来两名男青年,王先生质问对方怎么开的车,并表示车损不严重就不追究了。不料两名男青年不依不饶,说王先生喝酒了,要报警处理,并且吓唬王先生说“交警来了要罚5万拘留15天”。王先生被他们说的吓住了,于是同意私了,但是对方张口就要2万,双方僵持不下。王先生到泊里镇时间不长,认识的朋友不多,就给感觉关系不错的单位同事窦某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处理。
窦莫赶到现场后和对方两名男青年立即争吵起来,互相对骂了几句,还差点动起手来。后来两名男青年就说要等一个“费哥”过来处理。结果“费哥”来了说2万便宜了,要3万不给就报警。“费哥”吓唬王先生“交警处理吊销驾驶证罚5万,如果抽血超过80还得判三年。”王先生更加害怕了,此时窦某就上前和对方求情,最后协商让王先生赔对方13000元。王先生找朋友借了1万元通过微信转给对方驾驶员,还有3000元没有着落,此时窦某主动说帮王先生垫付这3000元,并通过支付宝转给了对方驾驶员。事情处理完后,双方各自离去。
两车相撞
王先生后来越琢磨越不对劲,认为事故蹊跷,像是被“碰瓷”了,于是报案。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时,看到对方驾驶员的名字是“安某”。泊里派出所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情况,于7月21日下午找到窦某取证。窦某反复说不认识安某等人,就是过去帮王先生处理事,甚至还借给他3000元用于赔偿对方。7月22日,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安某(21岁,黄岛区人)、费某(25岁,黄岛区人)以及当时在车上的尹某(20岁,黄岛区人)抓获,经审讯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案,案件主使人竟然就是“证人”窦某(20岁,黄岛区人)。
据窦某等人供述,7月16日晚10点左右,窦某下夜班后驾车拉着安某想找地方玩,经过泊里镇双星路口一个炸串摊位时,看见王先生的车停在附近,他想起王先生下班前在单位微信群里发消息“晚上有时间去双星路口炸串摊位喝酒”,推断王先生肯定喝酒了,于是让安某等王先生开车走的时候制造交通事故,趁机勒索王先生。窦某不能露面,他便联系尹某陪安某一块壮胆,又联系费某扮演安某的哥哥,一唱一和吓唬王先生。窦某一直在附近通过电话、微信对安某等人联系指挥。但他没有料到的是,在两车相撞后,王先生竟然向他求助,问他是否认识费某,让他去现场帮着处理事。窦某到了现场假装与安某、尹某不认识,对骂起来还假装要打架,之后费某到场后,窦某又假装帮着“求情”,甚至借钱给王先生赔偿。窦某等人的“演出”骗过了王先生,他“仗义”的行为甚至让王先生非常感动。纸终究包不住火,窦某主使的“碰瓷”大戏在安某、尹某和费某到案后最终败露,他也从“证人”变成了“嫌疑人”。
目前窦某等4人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黄岛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于王先生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并作出处理。(青报全媒体记者 余博 通讯员 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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