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2月28日讯 “感染新冠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献血?”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电话咨询。
记者从青岛市中心血站获悉,对于曾感染新冠的无症状、轻型和普通型感染者,发烧、咳嗽、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完全消失后一周,同时要求最后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7天,才可以献血。如果是重型或危重型的感染者,则需要康复 6 个月后才能献血。“这个标准与国际上有关新冠病毒感染后延迟献血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者延迟献血的要求是一致的,不会对献血者健康造成危害。”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介绍,新冠病毒是呼吸道病毒,不会经输血传播。
目前为止,全球尚没有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市中心血站会严格采供血管理,确保感染者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健康观察后再献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