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2月30日讯 “今年过年能放鞭炮么?”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今年春节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按照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3年春节期间,青岛市仍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也将继续处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了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公安机关已经注意到近期有市民反映解除禁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对烟花爆竹禁放利弊问题展开调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关注,开展专题研究。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