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2日讯 “断卡”一词似乎很陌生,但其实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卡”是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自“断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严查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打掉一批“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及倒卡卖卡窝点。近日,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缴获电话卡、身份证、银行卡数张。
2020年10月21日中午11点多,薛家岛派出所民警通过工作获取到“断卡”行动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辖区活动,通过走访摸排,最终确定嫌疑人居住小区和高频出入地点,摸清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先后在韶山路某超市、衡山路某小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宋某(22岁,男,吉林省通化市人)、孔某(21岁,男,山东省泗水县人)抓获。经突审,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同日,民警又获得线索,在黄岛区台头社区内有人从事倒卡卖卡活动,黄岛派出所民警迅速反应,立即前往犯罪地点,当场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李某(20岁,男,黑龙江大兴安岭人),缴获电话卡、身份证、银行卡数张。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出自己的犯罪同伙李某某。晚11点多,民警前往黄岛区台头社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岁,男,黑龙江大兴安岭人)。经讯问,二人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开发区警方提醒,按照规定,如个人名下有一张卡涉案,那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这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影响个人生活。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卖卡!将自己的卡卖给“两卡”犯罪人员牟利,也是违法行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通讯员 李鹏 徐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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