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3日讯 发生追尾事故,左腿骨折、胸部受伤,急需医疗费用七万三千多元人民币。日前,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大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为伤者申请了6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解了伤者的燃眉之急。
9月16日晚23时许,家住郓城市的王某某驾驶小型货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691公里处时发生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受伤后的王某某被紧急送往日照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后经医生诊断为:左腿骨折、胸部受伤,急需医疗费用七万三千多元人民币。
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40岁的王某某家住山东省郓城县侯咽集镇,因全家生活总收入不高,一直靠着开货车长途维持生活开销,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和巨额医疗费用,给本来生活拮据的一家增加了不少困难压力。
交警启动救助程序。
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申请流程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王某某家属为其办理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材料审批等手续。最终,经青岛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严格审核后申请成功,并于10月下旬为王某某垫付六万元人民币用于治疗,暂时为这个困难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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