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月16日讯 “身份证、户口本丢失了,还能办理结婚登记吗?”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舆论监督电话咨询。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可前公安机关开具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正常办理结婚等级。
王先生介绍,他和未婚妻近期准备到市南区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婚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因为搬家找不到了,补办需要一定时间。他想咨询婚姻登记部门能否用其他证件代替。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丢失身份证的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丢失户口簿的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明。凭借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明就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等急了。
此外,市民还可以使用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市民可登录“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申请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居住证电子证照,婚姻登记机关可扫码识别。市民可以线上申请并打印纸质临时身份证明,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使用。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申领的临时身份证明和电子证照都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有标注的按照标注执行,未标注的按照打印当天起算15日有效,过期后应重新申请、打印提交。为结婚登记申领的临时身份证明仅限于办理婚姻登记使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