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3日讯 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消费领域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南区公示部分大型商超投诉举报情况如下: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萌)
责任编辑:岳文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3日讯 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消费领域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南区公示部分大型商超投诉举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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