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喜欢唱歌,周末能带孩子去KTV放松一下吗?”
近日,市民高女士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下了这样的疑问。
记者了解到,近日,有关“能否带孩子去KTV”这一话题
也在网上引发了许多家长和网友的热议。
听听大家怎么讲
“上周末,我刚带全家老小去KTV唱歌了,带孩子去放松放松也没什么不好。”
“别的KTV不知道什么样,我们这儿的KTV特别乱,不适合让孩子去。”
“政策不应该太极端,有监护人在,孩子应该可以进入。”
“KTV里乌烟瘴气的,带孩子去那里,大家都尴尬。”
“唱歌是正常爱好,我以前经常和同学一起去。”
小邱调查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了青岛的多家大型KTV,工作人员均表示,未成年人禁止独自进入。“家长带着孩子是可以一起进入的,但家长需要全程陪同。”部分工作人员解释道。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进入诸如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是明令禁止的,并未区分是否有家长同行。
一家KTV收银台旁,设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
政策规定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KTV内各种灯光闪烁,可能对未成年人视力造成损害。
看看专家怎么说
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主任 李珊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责任,也就是说,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进入不宜进入的场所,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新未保法的修订完善是基于当前未成年人面临的社会环境、成长环境的实际考虑。KTV等娱乐场所鱼龙混杂,对未成年人存在的诱惑或者遭受侵害的风险还是很大的,监护人不能掉以轻心。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法律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法律明确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KTV等营业性场所,家长不仅不能放任、更要树立健康的榜样,不能携带未成年人入内。新法颁布后,广大家长还是要及时学习,学会依法带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 赵良善:
“能否带孩子去KTV”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一方面,因为营业性歌舞场所增多,很多小县城、村镇等都有开办营业点;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和能力发生变化,消费观念转变,很多家庭在一些节假日、家庭朋友聚餐时,倾向于到这类场所消费,导致未成年人随家庭、朋友出入这类场所的情况增多,治理方案和相关措施随之出台。
家长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进入KTV的监管,而非鼓励(或允许)家长陪未成年人进入KTV。如果父母违反规定,强行携带未成年进入这类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相关部门可对父母予以训诫、制止。
小邱想说
KTV这一类场所通常比较昏暗,
也常会伴随有抽烟、喝酒等场景,
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存在负面影响。
此外,KTV里面音量较大,电视和各种灯光闪烁,
也可能对未成年人听力、视力造成损害。
家长应主动让孩子远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
相关部门也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将法规作细化区分。
关于带孩子去KTV,
您还有什么要说的?
快来“直通12345”平台留言吧!(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