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帮信”在逃人员落网!莱西警方发出重要提醒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7日讯  如果有人给你几百或几千元租用你的银行卡、电话卡,你会答应吗?是不是觉得躺着就能“日进斗金”?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千万不要轻信,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他们的“帮凶”,沦为犯罪“工具人”!

近日,莱西市公安局夏格庄派出所借助“春雷行动”强大攻势,主动出击、雷霆打击,多渠道、全方位开辟行动战场,连续抓获4名涉嫌“帮信”网上在逃人员,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再添新战果。

3月9日,民警通过工作获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网上在逃人员边某某(男,47岁,黑龙江省人)出现在辖区周边活动。后民警顺线追踪、蹲守抓捕,于当日傍晚成功在一酒店将边某某查获。经查,边某某在明知对方用于违反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多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8000余元。

边某某。

3月9日,派出所接到线索,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某(男,54岁,莱西市人)极有可能潜逃回家。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守候抓捕工作,当晚便成功将悄悄潜回家中的陈某某抓获。经讯问,陈某某供述了为获取私利,在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和朋友的4张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售给他人使用,共非法获利12000元的犯罪行为。

陈某某。

3月10日,民警经过调查得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网上在逃人员刘某某(男,26岁,烟台莱阳市人)在日照市出现,派出所遂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日照开展工作。经在当地仔细调查摸排,民警于当日21时许,成功将刘某某在一酒店门口处抓获。经审查,刘某某对明知对方从事不法行为,仍以5800元价格将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刘某某。

日前,民警通过研判获悉了网上在逃人员李某某(女,51岁,黑龙江省人)的活动轨迹,遂立即展开追踪抓捕工作。后经多日不懈追踪和蹲点守候,最终将李某某成功抓获归案。经审查,李某某在明知对方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先后转移资金24万余元。现李某某已被移交有关警方进行处理。

李某某。

相关链接:“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是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构成“帮信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市民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可能构成“帮信罪”。请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使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下一步,莱西公安也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宋学友 胡霖)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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