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帮问|退休后查出职业病怎么办?答: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3月20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只有在职期间的工伤才能认定吗?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怎么办,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对此,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职工在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与外伤事故、急性中毒等疾病相比,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迟发性。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了保护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在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此外,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退休人员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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