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这两天,一段小女孩将男童扔入水井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云南嵩明警方的通报称,经核实:3月8日16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已达成和解。事发地村干部称,女孩做出这样行为是模仿影视情节。
在网上,很多人谴责7岁女孩,认为她是“坏种预备役”;有人还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认为她长大了也不会是好人。7岁的儿童认知有限,还远达不到成人水平,这样的标签贴在她身上,有失公允。但无论如何,她对4岁男童所作出的伤害是客观存在的,亿万网友都已成为目击者。4岁男童身体并无大碍,但是否造成心理伤害呢?这一点,还无从得知。
视频截图
这是一场悲剧,对于两个孩子的家庭来说,都是如此。这也带来了多重警示,为了孩子健康、平安地成长,我们必须瞪大眼睛。
其一,看好孩子,尽量不要使其离开家长的视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这起事件中,双方儿童的父母均未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其二,必须反思相关家庭教育。从心理学角度看,7岁女孩的表现是一种攻击性行为,缺失家庭关爱和经常接触暴力影视剧,都可能对儿童造成影响。女孩的成长环境具体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孩子家长必须高度重视。
另外,注意为孩子甄选资讯媒介和内容。据报道,当地村干部称,女孩将男童扔井中是模仿电视剧情节。客观而言,此次事件的原因可能是复杂的,不能光让电视剧“背锅”。但也无法否认,电视剧和短视频等已成为很多孩子的休闲娱乐方式。其中的不良现象很容易投射到孩子身上,造成种种出格行为。作为监护人,必须为孩子把好资讯关口。
还有,随着农村“空心化”越来越严重,留守儿童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各地需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尽最大努力织密安全网,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王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