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调查|低价诱人?社区团购需谨慎

“现在,很多人会从社区团购上买东西,尤其是微信群的社区团购,每个群里都有数百人,产品价格很便宜,社区团购来的产品质量有保障吗?”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

近年来,社区团购以其“价格便宜、方便快捷”的优势,已融入了越来越多市民的生活,而在价格优惠、取货方便等优势背后,社区团购也存在食品安全和监管“盲区”的隐忧。

听听大家怎么说

▼网友“Pleasems”:随着社区团购的大批量出现,在方便市民的同时,很多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感觉社区团购让大家失去了逛超市和市场购物的快乐。

▼网友“辣辣-Tian”:手机下单,楼下取货,社区团购方便又便宜,只需花13.9元就可以买到20枝花。

▼网友“和氏小E”:因为水果坏的多,社区团购群里的成员把团长都骂退群了。

▼网友“医用防护口罩”:多多买菜、叮咚买菜等社区团购很好用,我经常在上面购买水果、蔬菜和鲜花。

小邱调查

2020年疫情期间,因市民防疫无接触购物的需求,社区团购商业运营模式站上“风口”,短时间内发展迅猛,各种线上平台、实体店、业主微信群纷纷入场。按运营主体划分,社区团购主要分为互联网平台、连锁实体店和个体户三类。

其中,互联网平台和连锁实体店在食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方面比较有保障,个体户则大多是小区业主,这些“团长”直接对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建群运营、推荐产品和售后服务,靠“熟人+口碑”带货,容易出现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三无”食品等问题。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4类经营活动可以不进行登记,但要求经营者在微信群内如实公示“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或“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的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如果是年交易额超过10万的微信购物群,就一定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事实上,社区团购个体户都是通过微信群经营,而微信群相对封闭,执法部门很难进入团购微信群进行监管。微信群年销售额、销售的产品来源等信息均无法查证。社区团购处于监管“盲区”。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十个“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涉及社区团购售卖“三无”食品问题。

2022年7月,有消费者反映浙江省海宁市某社区团购商家其存在销售“三无”、添加剂超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范围经营及违规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后立案。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2022年10月,海宁市检察院向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查处上述违法行为,治理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问题。随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社区团购商家的违法行为行政罚款12.5万元,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团购类经营活动排摸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约谈了辖区内6个头部团购商家,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

他山之石

在上海,社区团购即将走上一条规范化管理的道路。3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消费维权联络点(站)授牌大会上传出消息,上海市首部《社区团购服务规范》即将发布,相关监管制度也在调研听证阶段。

根据规范要求,今后从事社区团购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要属地化注册、实体化经营;其次,团长在开团前须到属地指定的消费维权联络点报备,以便实现团长身份、团购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消费者反馈的全过程监管。

针对团购的品质,将开展社区“放心消费”的认定工作,包括线上线下消费环境认定以及社区团购商品、服务认定;为保障社区团购的资金安全,还将建立保证金机制度及社区团购的先行赔付机制,将社区团购的资金监管纳入放心购机制。

未来,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相关媒体端口来查询团长资质、报备情况及团购商品的信息,还可直接消费维权投诉及维权跟踪。

小邱提醒

社区团购关系到百姓食品安全,

主管部门应与时俱进,

创新监管方式、覆盖监管“盲区”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参与团购的市民,

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家,

不要盲目选购无法确定质量的产品。

一旦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出现异常,

应保存相关证据,

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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