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8日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的专项救助基金。自该基金启动以来,平度交警大队先后共帮助14名事故受害者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共计8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事故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解群众燃眉之急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平度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积极联系医院,为交通事故伤者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事故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
12日06时许,骑电动自行车的宋某在省道218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为了不耽误伤者抢救治疗,平度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主动联系医院,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目前伤者因救助及时已脱离生命危险。
16日04时55分许,魏某驾驶摩托车在青岛路与福州路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后严重受伤。发生事故后,大队民警积极协调医院,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既畅通了救治绿色通道,又缓解了伤者家庭经济压力,更给受伤群众及家属以心理上的最大安慰。
三种情形可申请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青岛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逐渐增加,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抢救事故受害人的费用筹集就成了难题。这时候就需要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运而生。
据悉,三种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未侦破的。相关当事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救助基金不同于其他救济款项,是基金垫付,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赔偿义务人负有偿还的义务。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扶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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