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9日讯 市南区法院日前发布,该院顺利执结一起标的额达一千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抵押的30000坛老酒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被告某酒厂向原告某银行借款900万元。同年7月,原告与被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该酒厂所有的30000坛封坛老酒(25KG/坛)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书。随后原告依约发放了借款,但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经市南法院审理,判令该酒厂限期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原告对被告质押的30000坛老酒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该酒厂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考虑到本案标的物老酒属于易腐酒品类,为加快推进案件执行,早日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系统稳定回款,虽面临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但执行人员仍克服重重困难,严密组织、合理安排,依法启动了拍卖程序,对这30000坛老酒进行司法拍卖。在第一次拍卖中,30000坛老酒经评估公司进行司法评估后,以1566.6万元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在降价20%后进行的第二次拍卖中,1253.3万元的价格依旧无人问津,二拍再次流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让涉案财产流拍后依然能够实现最大价值,也为了帮助双方当事人切切实实解决问题,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释法说理,最终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以物抵债,以30000坛老酒最后一次流拍的价格抵偿债务。
近日,执行人员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标的物监管人一起到现场进行了物品交接。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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