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5月22日讯 近日,黄岛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标的52万余元的涉企案件,通过善意执行为企业“解困”,促成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推动企业实现合作共赢。
对方违约 诉至法院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商场,也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租赁了甲公司1000平米的店铺经营烤肉,因受到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乙公司自2020年开始欠付甲公司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遂诉至黄岛法院,法院判令乙公司支付甲公司租赁费等52万余元。但此后乙公司仍未按时履行义务,甲公司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调查摸底 了解实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岛法院执行局案管速执团队立即向被执行企业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同步查询被执行企业的资产情况,但乙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执行,案件转至快执团队办理。快执团队干警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乙公司表示此前无力支付租金,是因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并非恶意赖账,进入2023年后,公司经营已经渐有起色,希望法院能宽限一段时间用于筹款。
和解为先 力促双赢
执行法官分析认为两公司之间存在继续合作经营的基础,案件有和解的希望,如果机械执法,贸然对乙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置,会让本就经营困难的乙公司“濒临灭亡”。为此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两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达成后,乙公司按照协议进行了分期付款,目前,乙公司已将执行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既稳定了甲公司的客户资源,又保障了乙公司的正常经营,实现“双赢”。另据了解,乙公司在今年4月对店铺进行了重装升级,现在成为了甲公司的主力店,客流量暴增,经营异常火爆,顾客排队等位,一座难求。
“企业有需,司法有为。下一步,执行局将深入实施‘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影响,努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黄岛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应元表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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