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日讯 近日,李沧法院圆满执结四人申请执行的拖欠工资案,为四名外地来青务工人员执行回被拖欠2年的工资,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徐某等4人于2021年初进入青岛某公司工作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公司未与该4人签订劳动合同,亦未足额支付工资,4人追讨工资无果,至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认定4人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4人差额工资和双倍工资,后该公司诉至法院,认为仲裁机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自己与4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支付工资。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4人支付92145元的协议,但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线上线下查控,该公司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该公司与4人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时限分期付款,但该公司再次逾期履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寻求突破口,执行法官多次梳理案情并与当事人沟通,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事务并不熟悉,查证后发现该公司主事人另有其人,遂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传唤到法院,并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和心理攻势及4名劳动者要求对其进行拘留的明确诉求,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少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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